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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7年度全市科技成果转化贷款贴息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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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银行,各有关企业: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7年度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贴息申报工作的通知》和《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及贴息日照市工作指引》(日科字〔2024〕12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27年度科技成果转化贷款贴息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次科技成果转化贷款贴息资金支持范围为2020年12月16日后纳入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备案(详见附件),并于2026年8月15日前按时还本付息的贷款。企业可选择银行结清确认的任意一笔贷款申请贴息,已享受过省级科技成果转化贷款贴息支持的企业不再重复享受。企业不得凭已获得过其他省级贷款贴息支持的贷款申请本次贴息。 二、贴息标准 按照企业所选备案贷款实际支付利息的40%进行补贴,每家企业最高贴息50万元。实际支付利息以企业付息凭证记载为准,每家企业只享受一次利息补贴。 三、申报流程 (一)银行结清确认。请各有关银行于2026年8月15日前登录山东省科技云平台(http://cloud.kjt.shandong.gov.cn),通过“网上大厅—服务—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管理系统—法人登录—企业还款确认”,对企业已完成还本付息的贷款进行结清确认。 (二)企业在线申报。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于2026年8月15日前登录山东省科技云平台,通过“网上大厅—服务—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管理系统—法人登录—贷款贴息申请”,按要求填写信息并上传附件。 未注册企业需在山东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andong.gov.cn)注册山东省科技云平台“法人”账号,然后在山东省科技云平台登录。一级主管部门为市科技局,二级主管部门为企业所在区县(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 (三)主管部门审核。科技成果转化贷款贴息审核,采取区县(功能区)、市、省三个环节逐级审核。按属地管理原则,请各区县(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于2026年9月10日前通过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管理系统完成对辖区内企业贴息申报材料的审核推荐工作,市科技局对全市企业贴息申报信息复审后将于2026年9月15日统一推荐至省科技厅。经省科技厅审核不通过的,不再纳入本次贴息支持范围,企业可完善材料后参加下年度贴息申报。 四、注意事项 (一)贷款银行 贷款银行应及时进行贷款结清确认,须保证系统填报利息与企业实际支付利息(还款凭证记载利息)完全一致,否则影响企业后续在线申报。对于弄虚作假的银行及相关责任人,一经查实,追究其相应责任。 (二)申报企业 1.银行完成结清确认的贷款在系统中展示,企业可选择2026年8月15日前已按合同约定完成还本付息的任意一笔在线申报。若企业已完成还本付息但未在系统展示的,请企业及时对接经办银行完成科技成果转化贷款的结清确认工作。 2.企业应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系统提示,提交申请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贷款合同、借据、到账凭证或委托支付凭证;每期还款凭证;贷款使用明细及购销合同、转账凭证、发票、物流凭证;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等),证明材料须整理成PDF格式,并确保清晰显示。购销合同、发票上的物品应与备案承诺项目用途物品相一致。 3.本次科技成果转化贷款贴息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5日24时,届时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逾期将无法在线提交贴息申报材料。建议企业合理安排申报时间,提前完成填报、修改、提交、退回和审核工作,避免临近截止时间集中退回、提交和审校。贴息资金当年审核列支预算、次年拨付,由省科技厅直接拨付至企业。 五、相关要求 1.企业在申请科技成果转化贷款贴息补助资金时,应对照“绿色门槛”机制进行自查,核实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属于不予支持范围的企业应停止申报本次科技成果转化贷款贴息。 2.企业是申报材料真实性的首要责任承担者,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并主动配合科技部门做好材料审核、现场核查和开展贷款贴息绩效管理工作。若提供虚假承诺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被查实的企业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并纳入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各区县(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务必做好本辖区内企业贴息申报组织工作,做好通知传达、政策咨询、申报指导等服务性工作。鼓励引导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做到应报尽报,享受科技成果转化贷款贴息政策,缓解融资成本压力。根据企业申报情况,加强工作调度,做到随报随审,有问题及时反馈修改。 4.各区县(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须严格审核贷款用途、还本付息证明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及信息一致性,经“绿色门槛”制度审查后推荐至市科技局并报送推荐函PDF版。为切实保障财政资金发挥效益,可视情况采取现场检查、财务核查抽查等方式,确保申报资料真实完整、数据可靠,对于审核把关不严和协助企业弄虚作假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办法进行处理。 六、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 市科技局0633-8772129 东港区科技局0633-8253962 岚山区科技局0633-2618715 莒县科技局0633-6220508 五莲县科技局0633-5217308 经开区经发局0633-2959186 高新区创新创业研究院0633-2227121 山海天经发局0633-8316233 平台使用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531-51751080 企业“法人”账号注册问题咨询电话:0531-12345(咨询时请明确为“山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相关问题)
附件: 1.备案名单 2.关于开展2027年度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贴息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kjt.shandong.gov.cn/art/2026/6/30/art_13360_10325944.html)
日照市科技局 2026年7月9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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