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1100004227421A/2025-000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日照市科学技术局 组配分类: 文件解读
标题: 部门解读:《日照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

部门解读:《日照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 2025-09-15   09:48 信息来源:市科技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出台背景

为推动我市重点实验室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省科技厅《山东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鲁科字〔2024149号)文件精神,在原《日照市实验室体系建设管理办法》(日科字〔202131号)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起草《日照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日科字〔202521号)

二、总体考虑

重点实验室是全市科技创新平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日照市重点实验室建设和运行管理,发挥市重点实验室强化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方面的作用,研究出台本办法,致力将市重点实验室打造成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开辟未来发展新赛道的重要载体,集聚培育高水平科技创新团队、开展产学合作与协同创新的重要基地,成为创建全国重点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重要后备力量。

三、主要内容和特点

日照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主要分为以下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总则明确了市重点实验室的定位与建设运行原则、各部门的定位,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进行具体要求。部分是认定与管理。明确市重点实验室申请应具备的条件和认定的具体程序要求市重点实验室实行主任负责制,设立学术委员会,并对研究方向、科研人才团队、研发设施条件、开放运行、知识产权保护等明确具体要求。部分是考核与评价。明确了市重点实验室的支持政策,鼓励支持市重点实验室申请国家、省及市科技计划,对绩效评价优秀的市重点实验室,可按程序择优给予市级竞争性创新平台项目支持。

主要特点:一是内容更加全面。结合新修订的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明确细化了管理部门、主管部门、依托单位职责,并新增了大型仪器设备共享、知识产权保护、科研诚信等内容。二是认定条件更加科学借鉴省科技厅、青岛等地市认定条件取消了对申请重点实验室的依托单位注册时间限制,并增加了对依托单位在研发投入、承接科研项目、研究团队质量等方面的要求。三是支持措施更加有力。对绩效评价优秀的市重点实验室,可按程序择优给予市级竞争性创新平台项目支持。

四、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单位:日照市科技局科技合作与区域创新科

解读人:张咪

联系电话:0633-8802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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