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1100004227421A/2024-0001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日照市科学技术局 | 组配分类: | 文件解读 |
| 标题: | 《日照市院士工作站服务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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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院士工作站服务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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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院士工作站建设,规范院士工作站管理和绩效评价,日照市科技局在深入调研、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印发了《日照市院士工作站服务管理办法》(日科字〔2024〕9号)。 一、起草背景 为促进我市企事业单位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和海外顶尖学术权威机构的院士等高层次科研人才建立长效科技合作机制,加快实施“创新兴市”战略和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根据《山东省院士工作站管理服务办法》和日照市《支持高水平人才平台载体建设的实施办法》等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和院士工作站发展需要,在深入调研、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印发了《日照市院士工作站服务管理办法》(日科字〔2024〕9号)。 二、主要框架 本办法共5章16条,明确了市科技局与区县、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在院士工作站筹建、申请备案、日常管理、绩效评价等环节的职责,旨在加强院士工作站的服务与管理,让高水平人才平台在推进成果转化、促进产学研合作等方面更好的发挥作用。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院士工作站备案管理的目的意义和建设定位,突出了院士工作站是推动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人才链融合发展的创新平台,明确院士工作站的主要工作内容。 第二章备案条件及程序,明确了院士工作站备案条件、备案方式和程序,提出了合作建站的院士年龄、建设数量、全职在站时间以及合作期限等要求。为保障院士工作站建设质量,对建站院士的年龄进行了规范,申请备案时合作院士原则上不超过80周岁。 第三章运行管理,明确了市科技局、区县(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承建单位的职责,对年度绩效评价、综合绩效评价等工作进行了说明。 第四章支持政策,明确了院士工作站建设的支持措施,包括平台经费补助、支持承担省重点研发计划(竞争性创新平台项目)、举办科技交流活动、建设新型研发机构等。 第五章附则,规范了院士工作站的标牌样式,明确了《管理办法》施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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